审计机关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区别:业务范围不同

审计机关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区别:业务范围不同

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中基建审计内容包括:

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

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

3、建设成本;

4、交付使用资产;

5、尾工工程;

6、结余资金;

7、基建收入;

8、投资包工结余;

9、投资效益评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包括: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2、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3、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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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审计机关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区别:业务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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