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设备修理验收办法

第1条 铁路局应配备专职验收人员,对主要大修工程的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验收工作。

第2条 线路设备大修应按下列单位进行验收:

一、线路大、中修正线为千米(始终点不是整千米时可按实际长度合并验收),站线为一股道。

二、铺设无缝线路为一个区间(包括相衔接的普通线路),特殊情况为一段。

三、其他各项线路设备大修由铁路局自定。

第3条 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验收。

一、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验收主要项目包括清筛、起道、拨道、捣固、动力稳定和钢轨打磨等。

二、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应采用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验收办法,以其中最差成绩作为该千米线路的验收结果。

1.静态验收——使用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时,工务机械段应及时提供大型养路机械记录仪的检查记录数据,与工务段共同随同大机检查,发现失格处所应立即组织返工。返工后仍有4处及以上达不到作业验收标准、2处及以上达不到保养标准或无法返工的(每处长度不超过5m,过5m按2处计),判该千米线路为失格,并于当日填写验收记录。

2.动态验收——使用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后15日内,铁路局轨检车进行动态检查评定。

3.静态与动态检查合格,大型养路机械作业项目齐全,质量优良,施工作业质量评为优良;大型养路机械作业项目不全,质量合格,施工作业质量评为合格。

第4条 施工单位在办理工程交验时,应备齐下列竣工资料:

一、线路大、中修

1.施工日期、时间;

2.主要材料使用数量表;

3.竣工后的线路平纵断面图;

4.钢轨配轨表(其中包括钢轨的钢种、熔炼炉号、生产厂、淬火厂、出厂年月等资料);

5.无缝线路的锁定轨温及应力放散资料;

6.隐蔽工程记录;

7.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铺设无缝线路工程除上述资料外,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无缝线路布置图、观测桩位置;

2.位移观测记录;

3.工地焊接、探伤及外观检查记录;

4.钢轨编号和焊接编号表、现场胶接绝缘接头记录;

5.应力放散记录;

6.厂焊单位及出厂时间。

二、其他各项线路设备大修

1.施工日期、时间;

2.主要工程数量表;

3.隐蔽工程记录;

4.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第5条 如因季节影响,无缝线路不能在工程交验前按设计锁定轨温锁定线路时,应先组织交验,再适时组织应力放散。

第6条 线路设备大修验收组织和程序。

线路大修每完成3~5km(铺设无缝线路为一个区间),经施工单位自验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铁路局提请验收。铁路局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和设备接管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及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其他工程时,应参照线路大修进行质量评定。具体验收办法由铁路局自定。

第7条 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应按下列单位进行验收:

一、正线为1km(月综合维修不足1km的也可验收),无缝线路可为1个单元轨条。

二、站线为l股道。

三、道岔为1组。

第8条 机械化维修车间(工区)完成综合维修后,应及时进行自验并做好记录,报请线路车间初验。线路车间应及时组织初验并做好记录,报请工务段组织验收。工务段应及时组织验收。

第9条 当月经常保养地段的作业项目由工区自验,车间验收,工务段抽验。具体验收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第10条 代维修专用线的线路、道岔维修标准和验收办法,按其他站线办理(代维修合同中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线路设备修理验收办法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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