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20〕4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质量月”活动安排,决定举办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等从事工程质量监管人员。每个地区参加培训人数2人,具体人员由各地自定。

二、培训内容

解读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关于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的通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质量部分);介绍混凝土质量现状、问题及对策,工程质量保险试点情况及典型案例。

三、培训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25日培训,9月23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北京中工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总机:010-88516888)。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区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组织落实工作,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人员报名、参训。

(二)本次培训委托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承办,培训费用(包括食宿、教材及师资)由我司承担,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地区于9月17日前将报名回执发至邮箱zhilianganquan611@163.com。

(四)参加培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报到时,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

六、联系方式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费翔,010-58933293

15010990544

(二)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陈淑婧,010-64891901

15652351357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0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文章来源:住建部(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9/t20200909_247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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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关于举办工程质量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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