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的体型力求简单。
2.控制建筑物的长高比及合理布置纵横墙。
3.在应力突变处,宜设置沉降缝。
4.控制相邻建筑物基础间的净距。
5.控制与调整建筑物某些组成部分的标高。
a.室内地坪和地下设施的标高,应根据预估沉降量予以提高。建筑物各部分(或设备之间)有联系时,可将沉降较大者标高提高。
b.建筑物与设备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净空。当建筑物有管道穿过时,应预留足够尺寸的孔洞,或采用柔性的管道接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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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结构设计:建筑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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