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资料:烟囱基础构造一般规定

1.烟囱与烟道沉降缝设置规定:

1)当为地面烟道或地下烟道时,沉降缝应设在基础的边缘处。

2)当为架空烟道时,沉降缝可设在筒壁边缘处。

注:当为壳基础时,宜采用地面烟道或架空烟道。

2.基础的底面应设混凝土垫层,厚度宜采用100mm。

3.设置地下烟道入口的基础,宜设贮灰槽,槽底面应较烟道底面低250~500mm。

4.设置地下烟道入口的基础,当烟气温度较高,采用普通混凝土不能满足规定时,宜将烟气入口提高至基础顶面以上。

5.烟囱周围的地面应设护坡,坡度不应小于2%。护坡的最低处,应高出周围地面100mm。护坡宽度不应小于1.5m。

6.板式基础的环壁宜设计成内表面垂直、外表面倾斜的形式,上部厚度应比筒壁、隔热层和内衬的总厚度增加50~100mm。环壁高出地面不宜小于400mm。

结构设计资料:烟囱基础构造一般规定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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