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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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住宅层高和室内净高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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