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国家工商局第20号令,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不得实施下列限制竞争的行为: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产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
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
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
4、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5、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
6、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滥收费用;
7、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什么是横向限制竞争行为?
横向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处于同一生产或流通环节的、经济水平相当的企业之间通过协议,以控制企业经济活动的某一特定方面。主要特征是当事人处于同一生产或流通环节,或同为生产者,或同为销售者,或同为购买者。另外,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实力是相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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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限制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限制竞争的行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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