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施工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流程

城市道路施工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流程

城市道路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由责任单位向责任部门提出的,必须经过责任部门审批,并获得许可后,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法和管理制度的手续。一般情况下,城市道路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经过三级审批:省、市(县),乡镇级审批。

针对城市道路施工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流程,可以归纳如下:

一、省级审批

1. 申请单位提交转让申请文件;

2. 上级主管部门将转让申请文件报送省安监局审核;

3. 省安监局审查完毕后,出具转让审核意见书;

4. 根据审核结果,由省安监局下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市(县)级审批

1. 建设单位提交转让申请文件;

2. 建设单位报送所在地的物价部门审核;

3. 物价部门审查完毕后,出具转让审核意见书;

4. 根据审核结果,物价部门下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乡镇级审批

1. 建设单位提交转让申请文件;

2. 建设单位向当地政府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的要求;

3. 该行政区的安监办根据申请和安全技术审查,决定是否准予转让;

4. 如果决定准予报批,则出具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批复;

5. 改变证书所有人,并由原持证企业抄送改变情况,向原发证机关报备;

6. 按规定完成转让后,由乡镇级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就是城市道路施工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流程,转让时需要经过省、市(县)、乡镇三级的审批,其中每一级审批都有一定的程序,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去进行审批,以保证安全生产的规范性。

城市道路施工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流程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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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城市道路施工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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