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知识:一般民用建筑施工测量基坑抄平处理不当问题

1.现象

基坑开挖深度与设计标高不符,或基坑内两端及多块局部水平标高线偏差较大。

2.分析原因

(1)基坑内水准标高控制方法不正确。

(2)基坑面积较大,而水淮标高基准点设置数量不足,致使前后视线不等长,距离差过大。

(3)基坑内四周引进的水平标高点未闭合,局部控制桩移位。

3.防治措施

(1)当基坑深度较浅(≤5m)且边坡土质稳定时,在基坑将要挖到基底设计标高时,再用水准仪在坑内四周槽壁上测设一些小木桩,使其顶面到坑底设计标高为一固定值,作为控制高程的依据。

(2)当基坑埋深较大时(>5m),在基坑四周护坡钢板桩、混凝土护壁桩或其他支护设施上,选择部分侧面竖向平直规正的桩,在其上各涂一条10cm宽的竖向白漆带,用水准仪根据原始水准点测出±0.000以下各整米数的水平线,用红漆段间隔分色,做出标识,作为水准控制点,然后在基坑内使用水准仪,校测四周护坡桩上的水准点是否在同一标高的水平线上,误差不得超过±3mm。在施测基础标高时,应后视两个以上的水准点作为校核。

(3)观察时尽量选择适当的坑内基准点,使前后视线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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