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混凝土工程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备案有着严格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 (一)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混凝土工程总承包的工作经验;
  • (二)负责的项目建设公司、投资方、受托方、运营方或承包方的备案资料;
  • (三)具有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明;
  • (四)具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备案证书;
  • (五)拥有市政厅/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安全项目策划报告;
  • (六)项目导报建设单位(如果有)提供的技术成果奖项、参加技术竞赛、证书等;
  • (七)其他技术条件可以满足的相关资料。

二、审批条件

  • (一)经审核核实,认定当事人符合申请要求;
  • (二)负责技术审查,确认技术条件能够满足申请要求;
  • (三)审查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确认其真实性;
  • (四)经审查,当事人的技术资料、法律资料、金融资料符合要求;
  •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法律规定および政府部门强制性要求。

三、备案条件

  • (一)经申请审批部门备案;
  • (二)备案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 (三)安全生产检查机构应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并出具相关检查证明;
  • (四)当事人应持续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混凝土工程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备案程序被誉为“安全生产的三大支柱”,旨在促进混凝土工程总承包行业安全生产,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以期达成安全生产的目标。

混凝土工程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条件插图1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混凝土工程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条件

文章链接:https://www.jidianzizhi.com/57502.html

本站资源仅供个人学习交流,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允许用于商业用途,否则法律问题自行承担。

建筑资质代办专业顾问:

李经理

1319851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