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施工分包丙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标准

自2012年起,《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安管规》)印发实施。《安管规》将对装修施工分包方进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规定“施工单位在开展建筑装饰装修施工项目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领《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核合格后签发。”

根据《安管规》的规定,建筑装饰施工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标准有以下几点:

一、组织机构注册文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的前提是企业的组织机构必须具备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文件。

二、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 企业承担施工任务前,必须具备完善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三、安全监督记录

  • 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显示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安全设施验收记录

  • 施工单位要求提供有关施工安全用设施的验收记录,包括吊装、升降、起重等安全用设施的检查、试验、调试等记录,确保安全用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五、安全管理人员

  • 企业在每个施工项目中,必须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管理员、技术监督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管理素质,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可以有效地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六、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证明企业有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保证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安全素养。

以上就是《安管规》关于建筑装饰施工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标准的详细介绍,施工单位应当熟知并遵循。只有通过仔细的认真准备,才能保证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流程顺利进行,顺利获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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