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及预算原则

第1条 线路设备大修设计文件是指导施工和进行技术经济考核的主要依据,应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

第2条 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工作应由专业大修设计单位承担。大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以铁路局工务处批准的“大修设计任务书”或大修计划件名表为依据,并由铁路局工务处审批。工作量小、技术较简单的件名可由基层单位设计和编制预算,报铁路局工务处审批。设计任务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任务范围;

二、施工单位及施工期限;

三、基本技术要求;

四、投资控制额;

五、提出设计文件的日期;

六、其他。

第3条 设计单位在勘测设计中,应征集有关工务段的意见,以供设计参考。

对投资大、技术复杂的大修工程设计,应先提出方案比较,经铁路局工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定后编制。

第4条 设计文件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交付施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表和施工预算三部分组成。

文件内容应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图表清晰、文字简明。

第5条 设计说明书应按照不同的工程性质,分别说明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及施工地段的起讫里程。

二、原有设备状态及主要技术标准,病害情况和原因分析。

三、设计依据。

四、主要工程内容、数量及采用的技术标准,对施工的技术要求。如因特殊情况有不符合大修技术条件的项目时,应说明原因和解决办法。

五、有关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安全措施及其他注意事项。

六、旧轨料使用数量。

七、有关附属工程和施工单位的配合要求。

第6条 线路大、中修工程主要图表有:纵断面设计图、平面拨量表、曲线表、水准基点表以及各项工程数量表(如轨料数量计算表、补充道碴数量计算表、轨枕抽换补充数量表、路基整修工程数量表、道口及桥梁整修表等)。铺设无缝线路应有无缝线路铺设位置配轨图表、锁定轨温范围、预留轨缝表及有关设计计算书。

第7条 施工预算应根据设计说明书、设计图表、工程数量、施工方法和有关规定定额进行编制。

第8条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预算总额的变动,或更改设计标准和方案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理由,报原设计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原批准单位批准。

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及预算原则插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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