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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施工三级资质证书的办理标准,是指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经江苏省建设厅审核认可并颁发的用于准许建筑装饰施工企业从事三级以下建筑装饰施工业务的凭证。
一、办理条件
- 1、申请招标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登记的正式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法律文件;
- 2、企业应具备自然年度连续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施工经营能力;
- 3、企业施工资质合格,具备完成本次招标施工任务的技术资质;
- 4、企业的生产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达到相应规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企业有足够的财力能力和保证金供付能力;
- 6、企业参加招标申请时必须提供所需材料,其格式齐全。
二、资质证书办理程序
- 1、企业申请机关出具的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以验证企业的施工能力;
- 2、企业提交资质证书申请表,并填写相应资质文件;
- 3、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相关考核;
- 4、审核报告通过审核,并发送资质证书;
- 5、企业签收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正式签发。
三、施工质量保证要求
施工质量保证要求,是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的要求。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1、确保施工安全,按照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操作;
- 2、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查;
- 3、严格实施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完成质量把关工作;
- 4、及时完成施工过程中的报表和记录工作;
- 5、及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施工质量。
只有满足以上施工质量保证要求,企业才能获得建筑装饰施工三级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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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建筑装饰施工三级资质证书办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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